家庭外籍看護工診斷書申請流程
親愛的民眾,您好:
至民國95年1月開始,外籍看護工申請已有新的流程,提供以下說明參考。為讓您能盡快完成申請家庭外籍看護工,請詳細閱讀以下資料,謝謝您的配合!
受理單位 |
說明 |
備註 |
一、醫院 |
1、 被看護者可在各大區域級以上醫院做身體診斷評估,並由醫院協助填寫傳遞單,完成整份評估表由醫院寄至長期照顧管理中心。 2、 若被看護者的身障手冊符合申請資格(見備註一),可使用身障手冊向各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,不需到醫院開立診斷書。 3、 傳遞單基本資料中的電話,請確實填寫可聯絡到您的電話,以免長照中心因聯絡不到雇主本人,造成您無法申請外勞。 |
作業時間依各醫院作業為準 |
二、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(簡稱:長照中心) |
1、 長照中心收件後的6~8工作天一定主動打電話與您(雇主)聯絡。(6~8個工作天,是以中心收件後,開始起算,而非醫院開立診斷書為起算時間。) 2、 為加速案件處理,若您要打電話查件,請在收到醫院寄給您診斷證明書的一星期後,再打電話至被看護人實際居住地之長照中心查詢,以免因案件尚未鍵入導至您需一直打電話查詢。 3、 依勞委會規定,所有聯繫須與雇主本人,請勿交由仲介代理,造成長照中心作業困難。 4、 診斷證明的現居地請確實填寫被看護人實際居住地,以利傳遞單郵寄至正確受理單位,以免擔誤您寶貴時間。 5、 若長照中心已推薦本國看護人選,僅受理雇主本人回覆推薦結果,目前常有雇主及仲介重覆回覆造成申請作業時間延長。 6、 臺北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在您回覆的隔一天,立刻將您的傳遞單郵寄到勞委會,後續審核將由勞委會全權處理,如之後您要查詢案件情狀況,請致電勞委會職訓局:02-85902567(專線)。 |
作業時間約6~8個工作天 |
三、勞委會職訓局 |
1、勞委會收到傳遞單後,資料的鍵入約需一星期,如要查詢申請進度,請於長照中心寄出後一星期,致電職訓局02-85902567(專線),(資料鍵入期間是無法查詢的,您日後可持續與勞委會職訓局保持聯絡)。 2、因勞委會職訓局為最後審核淮駁機關,長照中心無法得知您的申請結果、退件原因亦無法代為回覆。若您的申請案件被駁回或退件,為了讓您能更快得知正確處理方式,請逕向勞委會職訓局查詢原因。 電話 : 02-85902567 網址 : http://www2.evta.gov.tw/fpv/fw1.htm |
作業時間以勞委會職訓局為準 |
備註一 : 身障手冊需是以下類別且障礙等級重度以上才符合申請資格:
平衡機能障礙、軀幹障礙、智能障礙、植物人、失智症、自閉症、染色體異常、先天代謝異常、其他先天缺陷、多重障、精神病。